为贯彻落实《教师资格条例》,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,根据《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任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范围
承担会计学院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(不包括管理权限不在会计学院的通用课程任课教师),符合《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条件,可申请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资格,填报《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资格申报审批表》。
二、认定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18年1月19日8:30
地点:教学楼南310
三、认定方式、内容
认定方式视不同情况分批进行,最终达到全员覆盖,请各位老师积极准备(首批任课教师资格认定试讲名单见附件1)。另外,承担多门课程的教师可选择其中一门课程进行试讲。
1.申报课程授课两轮以上且效果良好的教师(依据教学任务书、教学督导中心2017年测评结果),直接填报《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资格申报审批表》,报教务处审定;
2.上新课的专任教师,须对所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进行课程介绍与试讲(每人每门课程不超过15分钟),并在下学期开学前提交课程总课时1/2以上的备课教案;
3.首次来学院上课且承担新课的外聘教师申请任课资格,必须提交相应课程的任课经历并进行面试、试讲(每人每门课程不超过15分钟),并在下学期开学前提交课程总课时1/2以上的备课教案;
注:对于承担实训课程的老师,试讲内容以实训课程对应的理论课开展试讲。
四、认定小组成员
认定小组成员由会计学院院长、副院长、专业负责人、骨干教师、教务处相关人员、企业教师构成。
五、认定结果
全部教师试讲结束后,由认定小组成员代表对每位教师进行评议,集体表决,表决通过的教师经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审定。
六、认定纪律
1.全体任课教师必须按时参加。
2.任课教师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按顺序、按时参加试讲,迟到者取消认定资格。
3.任课教师应遵守考察纪律,不得随意进出教室等。
七、附录
1.《会计学院任课教师资格认定、考察工作》是一项常规工作,以后每学期末将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进行任课教师资格全员认定;
2.会计学院任课教师资格认定、考察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会计学院。
联系人:王博古
联系电话:029-81896154
附件:1.任课教师资格认定信息一览表
2.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资格申报审批表
会计学院
2018年1月14日
附件1
任课教师资格认定信息一览表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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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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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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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授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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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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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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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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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彬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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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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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企业会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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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6692425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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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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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小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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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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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学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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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725411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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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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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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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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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企业会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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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669216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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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4
|
高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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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
|
基础会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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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6692687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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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|
王淑美
|
专职
|
基础会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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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7721074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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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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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丽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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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
|
管理会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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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718849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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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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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晓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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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
|
管理会计
|
17789118655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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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|
翟小云
|
专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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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会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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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91021803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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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|
王社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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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兼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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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学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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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649237725
|
|
10
|
张艳
|
校外兼职
|
财务报表分析
|
13991239032
|
|
11
|
张蕊娟
|
校外兼职
|
成本计算与管理
|
15399023984
|
|
12
|
金 玉
|
校外兼职
|
Excel在会计中的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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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3792919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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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
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资格申报审批表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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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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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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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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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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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及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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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(部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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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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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承担课程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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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教学业务
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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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获奖情况及主要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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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室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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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字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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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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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字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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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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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字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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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此表一式2份,学院留存1份,报教务处1份。